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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的服务政策(救助类)
2014-10-24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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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的服务政策(救助类)

一、医疗服务

l社区精神科医生

l精神病专科医院

广州市脑科医院(卫生)

芳村住院部、门诊部 地址:芳村明心路36号 电话:81891425

荔湾门诊部 地址:荔湾路53号 电话:81251863

江村住院部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电话:86441551

广州安康医院

康宁医院 电话:82876214

番禺歧山医院 电话:84731919

白云精神康复医院 电话:37386068

太和阳光精神病康复医院

l综合医院精神科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电话:85515647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心理科 电话:34152477

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精神病科 电话:82556778

精神卫生研究所(门诊)

l精神病评残

广州市脑科医院(负责全市评残)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负责全市评残)

——广州市康复中心(每月最后一周周二上午) 电话:38492451

——荔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每月第二、四周周三上午)81021362

康宁医院(负责本地区评残)

番禺歧山医院(负责本地区评残)

白云精神康复医院(负责本院住院病人评残)

二、生活保障

三、医疗救助:

l基本医疗救助

可享受的对象是低保家庭中没有享受社保和公费医疗的成员。

医疗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给予报销

l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资助(广州市重大疾病医疗资助办法)——

①资助对象是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没有享受社保和公医的成员。

②资助标准:

医疗资助金的起标准为500元;最高限额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

资助比例:低保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医疗费总额80%,低收入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医疗费总额80%

③ 精神病住院指定医院是广州市民政病精神病院

④审批程序是:居委、街道审核加具意见→区民政局审批→送广州市慈善医疗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慈善医院五楼)审批。

l重症精神病人住院救治

市卫生局精神病医院芳村住院部设50张床位,对不属低保对象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重病精神病患者每年提供为期3个月减免基本治疗费用的住院治疗。

l贫困残疾人慢性病医疗救助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设立了广州市贫困残疾人慢性疾病医疗保险基金,为广州市贫困残疾人提供慢性疾病医疗救助

可享受的对象:低保家庭中没有享受社保医疗待遇及公医的残疾人;

救助标准:每次门诊费用由保险公司按80%比例给付,每季度给付限额为200元。

申请办法:填写《广州市贫困残疾人慢性疾病救助资格审核表》经街、区残联审核后递交广州市残联维权处审批,发给《广州市贫困残疾人慢性疾病救助卡》,申请人凭《救助卡》及在指定医院诊病的有关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公司办理救助给付手续。

四、康复救助

四、社区精神病康复机构精神病康复机构——

l康园工疗站

l广州利康家属资源中心

是专为精神病康复者及家属提供意见、协助、资讯及支援性服务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主要服务内容:

1为精神病康复者的家属举办个别、小组、讲座及大型活动;

2为精神病康复者的家属提供有关政策资料、图书、杂志、录像录音或其他有用资料;

3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生活技能及工作训练,包括职业技巧及工作态度方面的训练,以及自信心、进取心及人际关系技巧的培训;

4、为参加康复训练(包括在康复工场、农场)或就业的精神病康复者举办兴趣小组、课程、社交及康乐等活动,以满足参加者的不同需要;

5、举办社区精神健康教育。

地址:西湾路85号三楼 电话:8652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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